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临海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6号)精神,抢抓5G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助力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5G网络加快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5G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发展5G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打造5G发展新高地,培植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为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多作贡献。

  (二)建设目标。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2020年建设5G基站805个以上,实现主城区、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及杜桥镇区的5G网络覆盖,同时建成若干个5G应用示范区。2021年建成5G基站960个以上,推进5G网络向村镇延伸,实现所有镇区5G网络覆盖。2022—2025年建成5G基站909个以上,实现所有行政村5G网络覆盖,进一步实现重点公共场所、重要镇(街道)5G网络全方位优质覆盖和深度应用。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2674个以上,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力争成为台州市领先的5G应用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铁塔统筹。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政策扶持、舆论宣传、工作推动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铁塔公司要充分发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承担起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确保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

  (二)资源开放、绿色共享。坚持共享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免费开放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及小区公共设施资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各通信企业5G通信网络建设计划,提升共建共享水平,实现通信集约发展。

  (三)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进5G与各行业融合渗透,构建跨行业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支持5G技术、产业、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资源统筹建设。

  推进公共资源统筹管理,对开放的公共资源场地,由铁塔公司统筹电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统一提供需求清单,向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铁塔公司应统筹整合各基础电信企业5G建设需求(含宏站、微站、室分、接入传输线路及附属设施等),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统筹实施公共交通类(车站、铁路、高速公路等)、建筑楼宇类(大型场馆、大型商务楼宇、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医院、学校、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各基础电信企业实际需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合理制定基站资源分配方案,降低行业成本支出。

  (二)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

  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6号)要求,明确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明确通信基站、室内分布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有关部门在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铁塔公司要参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相关部分内容的评审。在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时,通知铁塔公司参与项目联合验收。

  市政、水利、景区、交通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新建、改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通信管线等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建设,并由铁塔公司提供相应的设计、建设方案。各类公建项目、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同时将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概预算。

  (三)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

  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学校、医院、公共场馆等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含高架、大桥、隧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等场所和设施;推进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公共场馆、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含机场、港口、客运站场)等公共建筑的免费开放共享;引导镇(街道)、农村加快开放重点区域公共设施资源,用于支持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住宅小区开放共用设施,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违规收取相关费用。明确实施轻轨、城市道路、国(省)道、大型桥梁、城市高架、商业街区、园区景区等场所的公共绿化带和电力杆塔、路灯杆(小区灯杆)、公交站台、监控杆(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等)、广告牌、交通指示牌等市政设施资源的免费开放,用于支持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运营。优先免费开放公安、城管、电力、交通等政府部门各类杆塔资源,建设集通信基站、道路照明、治安监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支持铁塔公司依托各类杆桩资源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多杆合一,一杆多用”的基站建设模式,积极探索电力杆新型5G网络部署方式,在新建园区等规划新区加速“智慧杆塔”5G微站试点建设。鼓励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主体依托通信铁塔设施发展视频监控、充电桩等创新应用,深化合作。铁塔公司应统筹整合全行业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与微站等建设需求,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提升建设效率,避免重复建设。

  (四)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性,参照水、电、气等建设审批流程,将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将5G通信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保障依法依规及时用地。对于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较多的用地计划,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对于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铁塔临海办事处提交的资源共享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该共享申请;不同意共享的,应书面详细反馈拒绝共享的理由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强化通信基础配套要素保障。

  市供电公司要建立用电报装、线路组挂、电力抢修等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通信设施直供电的比例,缩短通信设施用电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针对 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供电单位应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并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对尚不具备条件实行直供电的5G基站,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市市场监管局要对转供电乱加价行为建立相关失信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破除制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成本和创新发展的机制障碍。

  (六)培育产业体系。

  积极发展5G特色产业,加大对5G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招引力度,重点引进培育掌握5G产业核心技术、对 5G 产业上下游及周边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增强现实/虚拟现实、通讯电缆、光纤连接器、激光器等关联产业,推动 5G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积极推进5G+智能装备、5G+高清显示、5G+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融合,研发一批智能裁床、智能仪表、VR/AR、无人驾驶汽车等5G应用产品,以应用带动5G技术研发、生产企业落户我市,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

  (七)推动融合应用。

  鼓励以产业升级、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多领域为切入点,推动5G与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融合,探索5G应用示范场景,努力打造一批全省领先的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选择重点集群产业,打造“5G+工业互联网”新型网络,鼓励工业企业将生产流程优化与内网建设改造相结合,推动5G网络部署应用从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环节延伸,实现工业视觉检测、无线自动化控制、物流追踪等应用,挖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形成“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示范引领效应。

  (八)强化安全保障。

  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原则,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对5G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及时制止非法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因实施市政拆迁、环境整治、品质提升、重点工程等项目涉及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依法予以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已建成的各类建设项目如存在信号盲区的,各相关部门应主动协调落实基站站址及建设进场事宜,并深入结合“雪亮”工程、老旧小区整治等市政工程建设,同步落实5G网络覆盖,消除5G网络信号盲点,确保实现5G网络全覆盖无死角。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铁塔主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将原临海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临海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 5G规划、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全市5G基站建设目标,将其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5G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及共享情况、公共资源开放情况、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对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共建共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和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铁塔公司负责收集资源开放、共建共享、5G建设进度等相关数据,每季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持续开展基站电磁辐射、5G 科普活动,积极建设 5G 应用体验点,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感知度,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海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若干补充意见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 沪ICP备2023002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