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若干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加大政府扶持服务业的力度,根据国家、省对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当前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对《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临政发〔2017〕42号)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第一条:我市的服务业企业,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的,奖励50万元;浙江老字号的,奖励8万元。
其他行业企业新获得“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的,参照本补充意见执行。
第二条: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第三条:首次获得浙江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单位,每家补助5万元。
第四条:免费开放检测室的农贸市场,年检测达7000批次(其中农残4000批次以上)的奖励3万元,年检测达12000批次(其中农残7000批次以上)以上的奖励5万元。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